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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会公告

广东省四川仪陇商会关于收取2020年度会费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0-09-12 14:57:52  作者:仪陇商会秘书处  

尊敬的各位会员:


广东省四川仪陇商会是经广东省民政厅审批登记注册,由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实行业务主管,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合法民间社团组织。

本会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、遵守社会道德风尚,促进仪粤两地的经济文化合作交流,更好地为两地的企业发展、经济发展、社会发展服务。

本会本着“聚企兴会、合理收费、勤俭办会”的原则。五年来,在各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,在相关部门的正确引导下,各位会员的大力支持下,促使商会的各项工作有序开展,取得了可喜的成就。

本会的会费使用,仅限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,取之有度,用之得当。会费主要开支有以下方面:

1、日常办公费,包括办公用品费、文印费、物品邮递费、电话费、出版会刊及印刷费,各种资询费、律师费、服务费、广告费、房租费、水电费,维护办公设施日常运行的费用以及购置固定资产、易耗办公用品器材等的开支;

2、会务费及商会活动费,包括商会年会、三八节、端午节、中秋节、年度旅游,召开会员大会、(常务)理事会、会长办公会、秘书长工作会议,商会邀请相关部门领导、及社会各界知名人士举办的各种讲座、经验交流会等活动产生的费用;

3、商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工资、保险、奖金、通讯补贴、差旅补贴(非商会公事或其他以商会名义进行私人活动所产生的费用除外)等支出的费用;

4、社会公益捐献、扶贫扶困、赞助等慈善事业活动所产生的费用;

5、接待费,包括上级领导、政商界和友好商协会及来宾的“迎来送往”所产生的接待、礼品等费用;

6、商会为会员服务的各项活动所产生的其他费用;

7、理事会审定的其他必要支出。


2020年会费收取正在进行中。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,给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带来严重损失,这个影响的杀伤力可能会在后一个时期得到逐步集中的体现。介于此情况,商会经过理事会议的深入研究和讨论,决定对本年度会员会费的收取工作进行合理安排,强调对确实有困难的会员企业根据自己的合理申请,并经过各分会审核报至总会,经总会了解情况属实的,给予这部分会员实施会费减半或减免收取的优惠政策。


会员按照章程规定,按时交纳会费是会员应尽的义务。商会的发展,离不开同乡乡友们的支持。会费收入是维持商会运作的主要经费来源,希望广大会员本着“商会是我家,发展靠大家”的奉献精神,积极交纳会费,促使商会各项工作的正常运作和不断增强商会的社会影响力。


感谢您对仪陇商会工作的理解和支持!



广东省四川仪陇商会

2020年6月